你我身邊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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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嘉胤】原載

  在有了基本的民主和公民知識儲備之後,法治與人治的問題邃要搬上臺面來了,不早不晚。“法治”與“人治”相對,包含了“不偏不倚”和“非任意性”這兩項原則,而人類對正義的各種認識,大致都可以追溯到這兩項原則[出處]。雖然律法無情,但法律條文終歸是人制定出來的,故而法治可以認為是考慮了一定人治的情況下的絕對公平正義。在程序上如此,書本上如此,我們的生活卻距離這樣的理想尚有百千年之差。人們看在眼裏怎麼會不知道?只是麻木了,說了沒用亦可能引火上身。與從前打擦邊球的專欄不同,越來越多的雜誌報刊已經在構建法治社會觀點以及於此對應的你我司空見慣的陰暗面曝光於紙面,當是一定程度的進步嗎,還是新聞聯播式的自導自演?

  我與室友在政見、對社會的看法上兩級分化,所以吃飯的時候只聊八卦,否則定會爭得不歡而散。我是激進派的批評者,他是冷眼旁觀如此就好的保守家,萬用語句:只要不影響到我就好了,管別人怎樣呢。地震如此,強拆如此,國寶綁架如此。他的理由是我家有人,反正不會遇上這種事兒就對了。但是對於某黨某政府相當不給勁兒的看法上卻有驚人地一致,不同的是,他能看到明天我則不相信會有怎樣的未來,對於一個國家的公民的未來。

  中國人對於人情的無限熱衷始端於對法律的極端不信任,這是千年的遺毒與傳統。法律的公正性只在兩個無錢無權的被告與訴訟者對薄公堂的時候才能得到體現。在每一個法官都有明顯偏頗性的土地上,只要不觸及到那個偏頗原則與錢權交易就能得到公平正義。但我們要的卻不是公平正義,並且少有訴訟能夠不觸及法官們的偏頗範疇。於是你知道,如果你的家人朋友犯了事兒可以通過人情搞定,你的孩子想坐前排可以通過人情搞定,你的房子屹立於強拆建築群中不倒依然可以通過人情搞定。在這裡,任何法典條例都是走走過場,咱們都要聽黨的話。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可觀賞性以及漢語的博大精深,同樣一個條款可以判你十幾條罪名誰說不可能呢?

  我的一個家境殷實父親在公安局有廣泛人脈的堂哥十年前在北京捅了個人,判了10年,據我所知2年就回來了。另一個家境普通的朋友因偷竊結結實實蹲了6年監獄。對於大陸人這沒有必要更加詳細的解釋,腦補足矣。所以中國人仇富仇貴的真相在於恨自己不在那個位置上,所以你時常聽到“有個權貴朋友”真好的時候不要對此人有任何期待,因為重音在權貴上。在權利與義務並行的職責上,義務似乎是毫不入眼的。我們每天踐行的是如何讓此等權利最大化,因為知道總要落馬的,因為在沒有實質意義的律法保護下的權貴比我們的安全感可多不了。

  我有一個惡毒的想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販賣毒品(含海洛因)50克或以上,即可判處死刑[出處]。如果你公安局緝毒科有人,想要置人於死地,稍微操作一下還是比買把16塊錢的西瓜刀捅人來得安全、高效、遭報復可能性低。【註:西瓜刀數據是2009年的質量好的雜牌,目前張小泉市場價格為40元[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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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oungtf
    三 19, 2011 @ 20:59:58

    在这个国家漫长的历史里,所有的道理(包括歪理,邪理和不讲道理)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歪曲,以至于任何事情都可以说成是有道理的(这和我们热爱辩证法相一致吗?似乎是的)。而朝代的更迭也把历代的价值观包括宗教逐一打碎,最后剩下一个没有价值的价值观(经济发展为中心)。
    从另一方面看,这个国家失败的教育(这里特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也是这种价值观缺失(可以视作社会教育缺失)的一个间接结果,家长教育孩子,老师教育学生的内容都深深地烙上了他们自己的主观思想和经历经验,而失去了教育内容的客观性和大方向。
    所以什么价值观都说得通了,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居高临下蔑视其他了,所以争论失去了评判标准和现实的约束,而变得没有结果。
    在动机和价值观无法评判的时候,理性的力量就无法得到展现。
    总而言之,苦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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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徒 嘉胤 回复:

    @Youngtf, 【苦了你了】是怎麼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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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ngtf 回复:

    @司徒 嘉胤,
    你好意思这么回我
    试图用理性和普世价值说服别人的人,都是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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